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博湖县2023年自治区、自治州开发建设新疆奖状(章)、开发建设巴州奖状(章)和自治区、自治州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6 19:34 来源:博湖县总工会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拟于2023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自治区、自治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开发建设新疆奖状、开发建设新疆奖章和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荣誉,开发建设巴州奖状、开发建设巴州奖章和巴州工人先锋号荣誉工作提示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经基层工会层层申报、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博湖县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36日至310日。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310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与我们联系。希望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博湖县总工会联系电话:0996-6622380

联系地址:博湖县总工会

博湖县总工会

一、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推荐名单(2个)

1.博湖县蓝翔食品水产有限公司;

2.新疆博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章推荐名单(3名)

1.周益民博湖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

2.宋建新博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新疆蓝翔食品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推荐名单(2个)

1.新疆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西虹路消防救援站;

2.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四、自治州开发建设巴州奖状推荐名单(2个)

1.博湖县奇石职业高中;

2.新疆环联线缆有限公司;

五、自治州开发建设巴州奖章推荐名单(3名)

1.博湖县百顺生活超市总经理;

2.师建国博湖县奇石职业高中校长;

3.博湖县宣传部副部长;

六、自治州工人先锋号推荐名单(2个)

1.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

2.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