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下半年补助经费项目公示
按照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要求2022年元月份以来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博湖县实施“先打后补”政策的养殖企业共1家。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半年已采购3次疫苗,共计8万毫升(4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根据自治区防重办《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巴财农[2022]22号)文件要求,县畜牧兽医站下半年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已达到国家抗体检测标准70%以上。2022年11月24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系统上已审核。按照自治区防重办《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补助标准0.86元/头份,共4万头份疫苗,补助金额3.44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