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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7 16:36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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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工作长效机制

为全面推进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1、重大决策预公开。①重大决策征集:在重要政策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②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会议公开。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会议类栏目,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办公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情况。②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县信息化办公室)

3、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信息。(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等。(县环保局、安监局、市监局等有关部门)

5、权责清单。开设权责清单栏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清单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

6、行政执法公开。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会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各有关部门)

7、民生资金使用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县扶贫办、教科局、卫计委、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8、办事指南。列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各有关部门)

9、中介服务清单。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内容。(县国土局、民政局、气象局)

1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示范项目、专家库等信息。(县财政局)

1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县财政局)

12、重大建设项目执行结果公开。围绕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对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县发改委、招商局等有关部门)

13、减税降费信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是否对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进行公开。(县市监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14、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开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县农牧局)

15、扶贫脱贫信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月等信息;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县扶贫办)

16、环境保护信息。每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信息。(县环保局)

17、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所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信息。(县教科局)

18、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信息。定期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疫情防控、医疗教助等作息公开。(县市监局、卫计委)

19、房地产市场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县住建局、国土局)

20、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报销标准、目录内容等信息;公开低保标准、申请条件、补助发放信息;如有灾情,发布本地区村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县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

21、解读情况。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件;包含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涉及范围等内容。(各有关部门)

22、主要负责人解读。年度内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各有关部门)

23、政策推广情况。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各有关部门)

24、互动情况。设置在线咨询平台了解民情,为民服务,解决与群众日常密切相关的问题对群众的问题及时做出反馈。(各有关部门)

25、回应方式。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6、回应渠道。利用报纸、新闻网、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以及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县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27、制度建设。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政务與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等。(县政府办公室)

28、新媒体。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情况。(县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29、教育培训。制定并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培训科目和内容具有针对性。(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

30、专门机构建设。是否将政务公开组织推动职能划入各部门办公室,并指定专门处(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内容,且配备专职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31、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并对外公布,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办公室)

以上单位于每月15日将月小结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

(二)专题专栏考核内容

1、脱贫攻坚专栏(县扶贫办)

2、农机购置补贴公示专栏(县农牧局)

3、政府采购专栏(县财政局)

4、反邪教专栏(县委政法委)

5、信息化与电子政务专栏(县信息化办公室)

6、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

以上单位于每周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周检测表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每月15日将月自查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月监测表要与网站信息一致,实事求是,出现问题由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

(三)子栏目考核内容

1、视频新闻(县文广局)

2、统计快报(县统计局)

3、人事任免(县委组织部)

4、政府采购(县财政局)

5、招商引资(县商经委)

6、景点介绍(县旅游局)

以上单位于每月15日将月小结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

(四)信息公开考核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天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印发的通知、公告、信息等,上传至信息公开录入平台。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信息公开汇编成册,一式三份上报至信息化办公室。

四、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考核机制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并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考核监控;县绩效办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网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考核监控。日常考核情况每月每季度汇总、每半年进行督查,年终对日常考核情况计算出相应分数,计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第三次由分管县级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