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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健康成长 ——博湖县开展“六一”儿童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3-06-02 20:11 来源:博湖县司法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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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健康成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博湖县各单位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平安法治校园。

县公安局


5月26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博湖县公安局组织才坎诺尔派出所、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民警辅警们,走进博湖县第四小学,给孩子们送来一份特别的“安全大礼包”。活动中,民警通过现场讲解、问答竞猜、互动交流等形式,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溺水、交通安全、禁毒等知识融入趣味小课堂,备受师生们的欢迎。此次活动参与的老师和学生共计300余名。现场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及防溺水、禁毒等安全手册共400份,进一步提高了孩子们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县检察院


5月30日,博湖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学生代表、妇联、政协委员、教育、民政、团委、关工委、教师及家长代表等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法治课上,检察干警结合“一号检察建议”要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三个方面,结合生动详实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同学们带来一堂丰盛的“法治大餐”。通过风趣的授课,播放视频短片,充分调动了法治课堂的热烈气氛,同学们积极踊跃举手抢答现场提问,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县民政局


6月1日,为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意识,博湖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深入查干诺尔乡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政局干部详细解析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并通过讲解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应受到哪些保护,以及以案说法、现场问答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300余份,受教师生300余人。

县司法局


6月1日,博湖县司法局联合城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走进博湖县第一小学、博湖县幼儿园开展“六一”儿童节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学生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在场师生、家长、学生送上一份法治“大”礼包,引导学生们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结合校园欺凌事件,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学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局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困难儿童家中,送去“爱心大礼包”,含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关心关爱孩子们的心理健康,鼓励孩子们以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同时叮嘱儿童监护人给予未成年子女更多关爱,不仅给予孩子物质方面的需要,还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肯定和鼓励。

下一步,博湖县将继续深入开展“护蕾行动”等内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融入防性侵、防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内容,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供稿人:陈会飞 翁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