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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04-07 17:31 来源:博湖零距离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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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博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开创法治博湖建设新局面。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汇报,审议《博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博湖县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博湖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博湖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融会贯通,把全面系统的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健全法治体系,切实做到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深信笃行,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法治思维方式运用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各领域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博湖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的全面统一领导,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工作指导、有效督导,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要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扎紧“制度笼子”。要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加强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用法治护航改革、推动发展。要全民普法,弘扬法治风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当好法治博湖建设的“领头雁”。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切实做到保障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把关定向和综合协调、整体推进作用,履好职、尽好责,全面提高依法治县质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山加甫、王广哲、刘玉、苏凯、杨疆燕、王伟平、郑留闯、李冰、艾尔肯·吐尔逊等县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乡镇设分会场。(都古尔加甫、胡侍琦、韩芝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