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真实情况反映,
周洪发,男,汉族,1963年4月21日,住新疆博湖县查乡养殖小区。
周洪发1992年来博湖县,1993年10月9日,在博湖县本部图双扶砖厂干活过程中,砸断右脚成残废。周洪发向博湖县人民法院起诉,后上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因当时法律不健全,司法腐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法院判决违法,驳回周洪发起诉。周洪发无数次申诉,没有结果。造成本案没有得到赔偿。周洪发经过自强不息的努力,艰难地维持家庭生活。
2003年查乡有关领导引进到查乡养殖小区从事养殖,当时政府号召养殖奶牛,由于奶牛养殖过剩,在2004年亏损30万元,又一次步入倾家荡产地步。
2006年,在好心人和银行的帮助下,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一直到2017年,引进优良品种,进行生猪品种改良。但优良品种生猪,要求条件极高,所以周洪发将养猪赚到钱进行生猪圈舍全部标准化改造,投入300多万元。正准备继续养猪赚钱时,又遇到国家环保政策。在博湖县政府的督促下,搬迁南山。又损失几百万,家庭负债累累,欠银行和个人借款220多万元。虽然博湖县政府给予一些补助,但对于我们家庭来说简直杯水车薪。
由于思想压力大,脑梗病发作,治疗花了不少钱,加上3年来南山一直投入,家庭根本没有收入,加上周洪发行动不便,3年来一直妻子照顾,目前儿媳妇又生孙子,花费极大。最近周洪发腰椎间盘突出病发在焉耆农二师医院手术治疗,花费4万元。但仍然没有解决病因。经过医院复查,又诊断颈椎病情严重,需要手术治疗,治疗费用6万元左右。前面4万元治疗费全是找朋友借的,可家庭极度困难。目前周洪发正在和疾病煎熬斗争无钱治疗,希望博湖县党委,政府帮助,挽救周洪发生命,渡过难关。
情况反映人:刘胜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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